阿条涤 发表于 4 天前

关于最近看到愤青们讨论出生日期认定规则问题的想法

  写在前面的话:以下属个人看法,此看法不包含真的不知道自己出生日期的人。
  最近看到一帖子:
  “退休年龄现在是以档案年龄为准,我认为应该改为以身份证为准。或者以最先的原始户籍为准。因为档案里的信息为个人填写,无论填写的真实与否,也没有人去审查核实。由于一些人出于某种原因或填写随意,而造成档案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导致有些人在退休问题上不到年龄就让退了,而另有一些人到了年龄却退不了。还有一些人的档案中有两种或多种年龄,这种情况更显然是一种随意的填写。对这种情况,现在采取的是依据档案首页年龄为准的办法,这种不求实际,只求技巧的政策更不可取,因为严肃应是政策之本。所以,我建议修改现在的退休年龄依据档案的政策,改为以身份证为准。据我了解,大多数人也认为应该为以身份证为准。或者以最先的原始户籍为准, 根据社会保障部1999.8号文件退休年龄确认的部分内容,对于职工出生的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希望此事引起各有关单位的重视,能够彻底杜绝这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还公平与百姓,切实为百姓做好事、做实事。”
  以下看法不针对个人,只讨论想更改出生日期这种想法而提出的各种理由。
  1. 任何时候填写档案材料都要以事实为准,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吧,不管有没有人核实。是你自己不诚信,随意填写档案材料,说好听点叫随意,不好听叫做假。自己随意乱写,却怪别人没有帮你核实,这个就好比自己走路摔了较却怪别人没有扶你。出生日期谁去核?有谁能比你自己更知道你自己的出生日期?你自己填的出生日期档案管理人员敢说填错了吗?要是真那样你回一句:那天我在现场,你他妈在哪?敢说我错了!(玩笑了,只是为了说明出生日期只能自己如实填,别人核实不了。)
  2. 当时为什么要随意填,因为假的出生日期能使你得利,或者可以早/晚上学、早/晚工作、服/不服兵役、分房、出国等等,太多了,总之是当时对你有利的,通过做假出生日期而得利,本不属于你的东西你得到了。
  3. 你现在的愤青莫过于想脚踏两条船,假日期有利,用假日期(过去);真日期有利,用真日期(现在)。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有利都想占,这样不公平会使老实人吃亏。
  4. “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如果登记的真实出生日期,以此规则不会有问题。如果登记的虚假出生日期,国家也认,只是需要你今后均按此日期行事即可。其实从社会层面讲具体某个人的出生日期并不重要,是1954还是1952都无所谓,只要是固定的一个日期即可,固定的日期能保证社会大多数的公平,不管是虚假申报的“聪明人”还是如实填写的老实人。出生日期固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能保证享受社会福利的年限一定,只是早享受或晚享受的问题;如果出生日期不固定,会造成做假的人多享受福利,对老实人不公平,会造成全社会弄虚作假的风气。现在这个政策对社会公平,对老实人公平,对作假的人也公平,但不一定对作假人有利。
  5. 出于社会成本考虑,国家制定上述规则,是不把纳税人的钱花在冤枉的地方,你自己不诚信做假,现在发现对己不利了又要改回正确的,国家是要花钱、花精力去核实的,核实一个人的出生日期至少需要:现工作部门人事、档案,当地社保,当地派出所,出生地医院,出生地派出所等,这些部门各出1个人,每人花2小时处理这个事,成本是6*2*35=420元(假设工作人员月薪6000元),为什么是2小时?是随意的保守估计,找50/60年前的原始材料难度何等困难,2小时不一定有结果的,你回家找找20年前(难度缩小一大半了吧)买大件家电的日期试试。试想一下你早些年因为利益A提供了虚假出生日期,现在因为利益B要改回正确出生日期,如果成功,那里外里的利益你都占了,但成本却是全社会在负担。老实人没有得到额外利益,却要承担你更改出生日期带来的成本,甚至有可能你占了老实人的利益还要他们再负担成本。
  6. 如果有人提出来那我出生日期错了,那全部都改回正确的日期,把过往所有的因出生日期的所得都退回到原始状态,可以吗?当然不可以,这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试想一种状况:当年你出生日期作假,因此招工,农民变为工人,现在因为假出生日期影响了退休,那把出生日期全部恢复成正确的,那当年你有可能没法被招工,在农村呆一辈子,现在你应该在村外的山头上放牛,你没有养老金,没有退休的问题;又或者,你认为按正确的出生日期当年就不应该被招工,都是假出生日期给害的,你就应该在村里当农民,改回正确的出生日期你就当农民,然后你就会想着要宅基地,以及前年拆迁每家500万的拆迁款。
  7. 假设如果真有一天发明了时光机,可以把时间倒回,全部重新来过,那退回到60年前填档案的时候,填正确的出生日期,这辈子重新过一遍,可行吗?不可行。因为提供虚假出生日期的人总是会比较,这件事上假日期和真日期那个赚了,那件事上假日期和真日期那个赚了,有的人是捡了芝麻丢西瓜,有的人正好相反。那么利大于弊的人永远不会提要重来,而弊大于利的人会叫嚣,就会造成今天A说我出生日期错了,要重新过1954-2014,明天B说我出生日期错了,再重新过1954-2014,后天C……,我们的社会就不断的过1954-2014,如此循环往复永无发展,因为作假的的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没有知足的时候。妈呀,穿越剧看多了,异次元生物,二次元空间,三元一次方程,四元桥在堵车。
  8.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就一定准确?公安局都不敢说这样的话。为什么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因为目前的状况这个日期对你有利。如果今后公安部发布声明说所有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均与事实相符,那我举双手赞成按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这将为全社会节约一大笔成本。
  9. 总结:no do no die,没有后悔药,早知现在何必当初,既然做了假就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不要敢做不敢当,挺直腰杆做人不要做墙头草。
  10. 国家的政策看似不求实际,但却是对大多数人公平的做法。只能看到蝇头小利的人是不会站到如此高的高度来看问题的。
  11. 言论自由也要有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这句话不妥,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没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还公平与百姓,切实为百姓做好事、做实事。”这句话不适用于提供虚假信息的违规在先的个人,而且这个规定是为大多数百姓的公平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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