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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福建省宁德福安市的一名女生,现在在福州工作!家父三年前不幸遭遇医疗事故,已经走了法律程序,不过小地方,你们懂得!单是起诉到现在已经一年半多了,我们全家人现在身心俱疲,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以这种形式发声为父亲讨回公道!我们只是平凡的家庭,渴望安静的生活,希望不要再让我的父亲再遭受更多痛苦!一家之力或许“螳臂当车”,但是你们的帮助会让我们更有勇气和力量面对接下来还将要抗争的种种!!无法一一回复,在此衷心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请网友们转发我的这条微博,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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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宁德市闽东医院践踏患者生命的行为
我父亲今年51岁,正值壮年,家中唯一的顶梁柱。2011年5月4日因“椎间盘突出”,到宁德市闽东医院住院治疗。两天后,医院就给他做了手术,还建议使用进口钢片,前后治疗花费了几十万元。术后我父亲左脚完全失去知觉,并伴随大小便失禁等问题,卧床不起。同年5月26日,在我父亲病情未见好转的情况下,闽东医院匆匆安排他出院了。
出院后,我父亲“大小便失禁,多功能障碍、双下肢麻木”等不良反应日趋严重,并不能行走,足足躺在床上快三个月,需要全程护理!为此,我家人多次找闽东医院反映上述情况,医方主治医生由先前的送钱(几百到几千不等,合计17900元)、送物(拐杖、护腰等),安抚我父亲:“没什么大碍,马上就能行走”,到后来就变得不理不睬、不耐烦,甚至推卸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闽东医院已经认知到手术中存在操作过失(过错),可又找不到合理的治疗方案,于是企图用钱物来缓和我父亲的情绪。试问:“闽东医院又不是慈善机构,为什么多次给我父亲送钱、送物,且价值不菲??”
然而,我父亲年近半百,却像小孩一样,天天使用“尿不湿”,不能行走,完全丧失劳动力!每天还要家人在身边护理,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时常出现轻生念头!!每次听见他说:“我还是一走了之,不拖累你们”的时候,家人心里都无比难受。回想这样的日子,真的是一场噩梦和煎熬!三年了,我们不知道这场噩梦还将持续多久……
走投无路之下,2012年11月6日,家人带着父亲前往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术后(左下肢麻木、小便失禁);肌电图检测报告单显示:“左侧L5-S1节前纤维重度损害,左侧亦受累”。
根据此检查结果及相关资料,2012年11月19日,福建八闽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为:闽东医院在为患者xxx的医疗行为中存在操作失误的过错(失),其过错与患者尾神经损伤(尿失禁、左侧L5-S2节前纤维重度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伤残程度为三级伤残;护理依赖为部分护理依赖。
在多次与医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我们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闽东医院对第一次的鉴定结果表示不服,要求到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第二次鉴定。该所鉴定结果再次表示,院方手术存在过错,造成患者五级伤残。
可是就在今天(5月8日)早上开庭之际,宁德市闽东医院再次使出了惯用的伎俩,表示对重新鉴定的结果不服,企图继续拖延时间,逃避责任!我们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是非常担忧和害怕闽东医院一拖再拖的逃避行为会给我父亲造成更大的伤害。
且不说每次去鉴定,经济上给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单是我父亲的身体就经不起如此折腾了。前往上海重新鉴定时,来回要坐12个小时的动车,行动不便的父亲还要挤地铁、医院排队等,有次他低声和我说:“身体像散架似的痛。”我听了,真的很心疼!如果闽东医院接下来又要求我父亲去北京或者海外鉴定呢?铁的事实和我们积极配合的态度,并未能唤醒闽东医院要承担本应承担的责任意识,反倒成了他们变本加厉拖延,甚至对我父亲造成再次伤害的借口。我真的无法想象父亲的病弱之躯又将遭受多少的痛楚,脆弱的精神线又什么时候会突然断裂!!
我深知“胳膊拧不过大腿”,也明白我父亲的案例只是众多医疗事故中普通的一起,最后结果也可能不了了之。可是,作为一名女儿,在安抚父亲情绪之余,仍然希望能以这种方式表达我们的诉求,唤醒宁德市闽东医院的良心。
在此,我诚心向广大具有正义感的网友、媒体和相关政府人员求助,希望能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医院这种不负责任的违背共产主义崇高医德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请闽东医院不要再逃避责任、拖延时间、践踏生命,还我们一家人平静的生活!
一位走投无路患者的女儿
2014年5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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